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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 記者陳菲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曙宏6日說,領導幹部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講法治,對別人講法治,對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搞專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袁曙宏說,“法治思維”核心要義就是領導幹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都必須以法律為根本準繩,必須把法治方式作為維護人民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種思維方式。
  袁曙宏認為領導幹部要提高法治思維水平,首先要學法、尊法。
  “不學法、不尊重法律就沒有法治思維,領導幹部不信法,怎麼叫老百姓信法?法律條文就是一張紙,放到火上就燒了,放到水裡就化了。法為什麼能夠有尊嚴、有權威,甚至有最高的尊嚴和權威,就是全體的國家機關、全體的領導幹部、全體的人民群眾都要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法律的權威,這樣法律才有權威,才有尊嚴。”袁曙宏說。
  袁曙宏指出,其次要堅持職權法定。各級政府到底有沒有權力做這件事?職權是法定的,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三是要堅持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權是用在為老百姓服務的,不是耍威風、耍特權,不是為了封妻蔭子、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袁曙宏強調。
  四是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講法治,對別人講法治,對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搞專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是堅持自覺接受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
  “我想這五個堅持是我們每個領導幹部提高法治思維能力都必須要具備的基本素養、基本素質。”袁曙宏說。
  (原標題:不能對別人講法治對自己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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